沈阳师范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前身为沈阳师范学院艺术系,1996年与辽宁艺术幼儿师范学校合并,组建沈阳师范学院艺术分院。2003年,辽宁教育学院服装系、美术系并入。2005年,在辽宁省委、省政府的亲切关怀与高度重视下,经省政府批准,将沈阳纺织轻工业学校部分专业教师调入美术系,成立美术与设计学院。在沈阳师范大学不断发展完善的同时,美术与设计学院更是以骄人的姿态迈出了前进的步伐,完成了一步步的发展与壮大。历经30余年发展,专业积淀深厚,学脉清晰,人才辈出,成果丰硕,为学科专业发展建构了高水准的平台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形成了专业优良的学风与教风,在省内外拥有较高的社会声誉。
近年来,学院围绕传统文化、国际文化、艺术思政等开展教学研究学术活动,打造与承办多次国际国内与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美术与设计展览、竞赛等活动。积极对接社会资源,与国家部委及地方政府、行业及企事业单位等共建艺术实践教育平台,持续孵化重大的学术和艺术创作成果。专业师生积极参与社会服务,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文化建设,近年来完成具有重要社会影响力的艺术项目100余项,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反响和较高的社会美誉度。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90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32人,硕士生导师31人全日制本生1803人、硕士研究生220人。力争打造省内一流、国内知名、行业有影响力的美术与设计学院。学院现有独立教学楼,总面积27000平方米,拥有新型艺术展厅、美术学综合实验教室、模型与工艺实验室、雕塑工作室、陶艺工作室、多媒体影像实验室等20余个艺术创作室及多个现代化多媒体教室与图书资料室。
学院现有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五个本科专业以及艺术学、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美术与书法、设计两个专业硕士专业学位点。美术学(师范)专业为辽宁省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美术学本科专业课程教学试点单位;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为辽宁省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学院设有中欧国际设计交流平台,国际艺术联合实验室,文旅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基地,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协同创新中心,辽宁省大学生实践基地,辽宁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等国家、省级教学科研平台10余个;同时学院设有大型题材创作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陶瓷艺术研究中心等10个艺术理论与创作研究中心。
学院坚持教学与科研并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近年来,共主持承担国家艺术基金项目11项,其中集体项目3项,一般创作项目2项,青年人才创作项目6项;辽宁省重大题材创作项目、辽宁省委宣传部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扶持项目、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等省部级教学科研项目及横向科研课题200余项;辽宁省一流精品课程、辽宁省课程思政精品课程等20余门;获全国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创新大赛特等奖2项,一等奖1项,三等奖2项;学院师生创作的1000余件优秀绘画与设计作品在文化部、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全国美术作品展、中国美术家协会艺委会专业作品展、中国之星设计大展、米兰国际设计周全国高校师生作品展等国家级、省级专业美术与设计展览中获奖;其中在第九届、第十届全国美术作品展入选10件作品,其中1件获铜奖、1件获优秀奖;第十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入选12件作品,其中1件作品获首届中国美术奖·创作奖银奖;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入选9件作品;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入选14件作品,其中1件入选进京作品(涵盖水彩画、壁画、综合材料、雕塑、艺术设计等门类);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入选6件作品,其中1件入选进京作品;2025年教师作品入选第八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第二届全国平面设计作品展;出版教材及著作70余部,作品专集60余部。
学院与锦州、阜新、本溪等市、辽宁省文化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中国邮政辽宁省分公司等签订校政、校地、校企战略合作协议,为服务地方经济文化建设切实做出贡献,专业影响力和社会各界的赞誉度不断提升。近年来,学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及教育部、辽宁省相关文件精神,在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和学校党委坚强领导下,系统推进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的扎实实践。连续承办“辽宁省体育美育沁润行动中小学骨干美术教师实践能力提升活动”,培训中小学美术教师600余人次,覆盖朝阳、本溪等10余个城市开展美育进校园系列活动,直接惠及中小学生3000余人,推送美育课程资源100余节,建设美育社团12个,形成了具有沈师特色的美育浸润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