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25-2026年本科学生校内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我院成立了本科生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沈阳师范大学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评定标准和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定小组初审,下列同学获得了2025-2026年奖学金。(详见附件)
从2026年9月21日起,至2026年9月29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联系我院领导小组。
联系人:柏老师,联系电话:024-86591246。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6年9月21日
附件1.docx
附件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