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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学院2023级美术学(师范)专业本科生 2025-2026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公示
日期:2026-09-02 作者:

全院师生:
  根据《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和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经学生个人自评申报、班级初评并公布、年级审核、院测评小组复核、批准,我院2023级美术学(师范)专业本科生2025-2026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已经结束。

 

 

    现将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2日—2026年9月4日。

如有学生对评审结果有意见和建议,

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提请复议。



联系地址:美术与设计学院204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4-86574637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6年9月2日


附: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刘莹
组员:付姣、代晓丹、柏佳妤、郭东澎、马胜博、张苪晗、陈蕊、李岩、牛欣颖23037023、张雨晴23037016、刘弈瑶23037064、王楚宁23037076、于小彤23164046

美术与设计学院本科学生2025-2026学年2023级美术学专业综合素质测评结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