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全体学生:
按照“关于开展2024-2025年本科学生校内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我院成立了本科生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沈阳师范大学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评定标准和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定小组初审,下列同学获得了2024-2025年奖学金。(详见附件)
从2025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1月14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教师和学生对初评结果有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我院领导小组。如无异议,我们将初审结果上报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核。
联系人:柏老师,联系电话:024-86591246。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5年11月7日
附件 美术与设计学院本科学生学校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