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经学生个人自评申报、班级初评并公布、年级审核、院测评小组复核、批准,我院推免应届本科学生6人正选3人备选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现将结果发布到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是8月29日--9月4日。如有学生对评审结果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复议。
联系人:刘莹、柏佳妤
联系电话:024-86574934、024-86591246
地点:美术楼203办公室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5年8月29日
附: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刘莹
副组长:付姣
组员:代晓丹、柏佳妤、郭东澎、马胜博、张苪晗、陈蕊
姜懿轩22164069、尹嘉慧23315089、苏明宏23041006
胡瑞珊23164059、于小彤23164046